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高港枢纽东侧防汛道路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高港枢纽东侧防汛道路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8736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所属行业:建筑业

项目预算:¥765,000

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港城西路19号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预计评审时间:2026-09-29 14:30

评审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润万象城双子塔东塔52楼评标室 

采购单位: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人电话:0523-86689171

固定电话: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2026-09-20 17:00

响应截止时间:2026-09-29 09: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9.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如查实供应商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13.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执行相关规定)。 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如查实供应商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14.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详见苏服采网站

3.附件下载:详见苏服采网站

苏服采比选公告网址:https://js.fwgov.cn/biddingAnnouncement/2101487965531713538?type=1&serviceType=2&name=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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