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我处与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护江河•水清岸绿”主题党日活动。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张明,副主任赵林章,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陆红梅出席活动,共建双方党员代表30多人参加。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相关重要论述,深入探讨了如何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陆红梅从深化理论学习、加强协作配合、打造特色品牌、注重成果转化四个方面,就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提出建议。张明介绍了我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在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水运输服务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随后,大家共同参加生态修复实践活动——植树共建,在高港枢纽中隔堤防种下紫薇等苗木,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力量。
活动还组织参观了高港泵站、船闸智慧集控中心等地,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水利工程功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
(供稿:陈龙 摄影:李翔 责编:党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