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发布了《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我处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厅党组部署要求,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动员全处力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在推进“三精”管理、培育引江河文化、提升船闸运行服务能力、提高职工文明素养、选树宣传身边典型等方面下苦力、练真功,着力打造“弘扬红船精神 服务千万船家”党建示范品牌、“三全六有”党建工作法、“青春引江 公益力量”志愿服务品牌、“泰有引力 江来有我”青年学堂品牌,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年来,管理处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但文明创建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管理处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单位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勇担使命、再谱新篇。
(供稿:邢一凡 责编:党办、办公室)